港澳专区 > 中国香港 > 香港卓越 (商业) 专才计划
办理周期:约4周
居住要求:以港为家
身份类型:居留身份
投资额度:无
项目介绍
项目优势
申请条件
项目介绍
该人才计划旨在吸引一些具有认可资历的内地优秀人才和营商人才赴港创办企业并成为其高级管理人,替代本港人才的需要,提高中国香港特区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这些内地人才需要具备当地缺乏或无法即时提供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输入的人才必须能为当地企业的日常运作及有关的行业做出贡献,以促进中国香港特区的经济发展。中国香港特区实行地域税制,税制简单,税率较低,且无营业税、销售税、增值税、馈赠税或资本增值税,只有在港赚取的收入才需征税,当地企业税务优惠力度大,200万内利润利得税率仅8.25%,其它利润税率16.5%,不盈利不缴税;薪俸税标准税率仅为15%。
项目优势
无需投资1000万;
无资产要求;
初创企业可被接受;
一人申请,配偶和18岁以下子女可随行移居香港;
香港特区护照可免签/落地签进入英、法、德、加等168个国家和地区;
在香港出生的子女即可取得特区护照;
凭香港身份,可低分报考国内名牌大学,并可轻松赴国外留学;
在香港自由成立国际性公司手续简单,产品可零关税进入内地;
持香港身份证,即可享受与香港公民相同的教育和医疗福利;
无语言障碍,中英文同属官方语言,无语言障碍问题。
申请条件
申请人年龄需18岁或以上
具备良好的教育背景、技术资格,或具备一定的商业经验或成就
需在中国香港特区成立公司并成为其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业务须能为本港的经济带来贡献
薪酬福利(包括入息、住屋、医疗和其他附带福利)须与当时本港专才市场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子女可随行
无犯罪记录
在港的自雇工作
聘用申请人的中国香港特区公司可以是已经在当地成立多年的公司或新成立的公司,该公司需有实际业务,有实体办公室。
该公司须是由申请人持股拥有,这种情况下,才属于自雇形式。自雇的岗位须与其学历或工作经验有关,并且不能轻易
觅得本地人担任。